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2020000053
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0年05月21 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电话:13838770121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面积 | 用途 | 备注 |
1 | 葛中朝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| 汉华路中段北侧(解放路东侧) | / | 177.30 | 商住 | |
公告单位: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0年 0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