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
编号:20200080
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0 年7月2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电话:15517705938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面积 | 用途 | 备注 |
1 | 归新华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| 人民路中段东侧 | / | 7.00X19.13=133.91平方米 | 居住 | |
公告单位: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0年6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