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野县人社局对2020年以工代训拟补贴对象情况的公示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厅明电[2020]29号)以及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》(豫人社办[2020]43号)文件要求,我局对2020年第一批共4家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,经审查符合补贴条件。现对拟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公示如下:
1、南阳宛东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野分公司2020年5月份以工代训31人,补贴标准为200元人/月,共计6200元;南阳宛东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野分公司2020年6月份以工代训31人,补贴标准为200元人/月,共计6200元;合计12400;
2、新野县盐业有限公司2020年6月份以工代训35人,补贴标准为200元人/月,共计7000元;2020年7月份以工代训35人,补贴标准为200元人/月,共计7000元,合计14000元。
3、河南海王汇通医药有限公司2020年5月份以工代训80人,补贴标准为200元人/月,共计16000元;2020年6月份以工代训80人,补贴标准为200元人/月,共计16000元;2020年7月份以工代训80人,补贴标准为200元人/月,共计16000元,合计48000元。
4、新野县倾城芸舍酒店有限公司2020年8月份以工代训30人,补贴标准为200元人/月,共计6000元;
公示时间:2020年9月3日—2020年9月7日(共3个工作日)
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县人社局反映。
电话:0377—65033557
新野县人社局
2020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