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潦河等14条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

公示公告作者:县人民政府

  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潦河等14条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

  依据《防洪法》《河道管理条例》《河南省<河道管理条例>实施办法》,划定了潦河、礓石河、灰渠河、华河、大洪渠、小洪渠、三里河、运粮河、黄龙渠、黄渠河、袁湾河、下溧河、涧河、老龙沟等14条流域面积50-1000平方公里河道管理范围。现公告如下:  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表
河流名称起点位置终点位置长度管理范围
潦河(一)(左岸)7.33千米堤角向外5米
X:3622167.224X:3616325.305
Y:633572.781Y:632637.595
(右岸)8.19千米堤角向外5米
X:3628059.851X:3615913.748
Y:633683.068Y:632571.475
礓石河(二)(左岸)25.91千米堤角向外5米
X:3632861.722X:3610537.869
Y:626895.697Y:622501.377
(右岸)25.28千米堤角向外5米
X:3632860.587X:3610615.603
Y:626808.395Y:622392.375
灰渠河(三)(左岸)5.75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32888.762X:3628339.615
Y:626105.941Y:627325.212
(右岸)5.46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32493.214X:3628251.429
Y:626092.168Y:627305.960
华河(四)(左岸)6.36千米堤角向外5米。
X:3627925.971X:3624066.784
Y:630780.039Y:627059.263
(右岸)6.15千米堤角向外5米。
X:3627973.752X:3624332.473
Y:630463.829Y:626996.689
大洪渠(五)(左岸)8.51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14039.347X:3609691.652
Y:618210.169Y:621574.022
(右岸)5.05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12811.257X:3609616.575
Y:617334.635Y:621604.709
小洪渠(六)(左岸)3.71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07982.047X:3606272.706
Y:620358.115Y:623401.520
(右岸)2.03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07534.336X:3606230.749
Y:621888.697Y:623339.016
 三里河(七)(左岸)24.19千米堤角向外5米。
X:3617573.587X:3603230.060
Y:639903.805Y:627124.951
(右岸)24.32千米堤角向外5米。
X:3618055.696X:3603356.861
Y:639963.904Y:627134.469
运粮河(八)(左岸)15.28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05755.771X:3594701.069
Y:621115.756Y:624532.746
(右岸)15.61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05664.077X:3594587.953
Y:621005.084Y:624571.881
黄龙渠(九)(左岸)2.55千米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592829.581X:3591834.973
Y:621120.760Y:623372.161
(右岸)2.56千米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592762.726X:3591757.439
Y:621121.757Y:623368.178
黄渠河(十)(左岸)14.98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587385.674X:3578578.728
Y:614647.245Y:624481.698
(右岸)千米
X:X:
Y:Y:
袁湾河(十一)(左岸)9.56千米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590661.543X:3581746.544
Y:619499.711Y:619781.973
(右岸)9.57千米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590658.358X:3581758.715
Y:619458.111Y:619735.961
下溧河(十二)(左岸)43.18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17371.159X:3585263.833
Y:642461.203Y:627339.839
(右岸)42.41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17368.269X:3585494.049
Y:642432.987Y:627259.486
涧河(十三)(左岸)千米
X:X:
Y:Y:
(右岸)17.20千米堤脚向外5米,河口线向外30米。
X:3612684.061X:3599449.813
Y:648515.317Y:647107.568
老龙沟(十四) (左岸)14.85千米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01111.779X:3588841.432
Y:646307.197Y:638516.191
(右岸)14.88千米河口线向外10米。
X:3601125.314X:3588835.418
Y:646279.728Y:638452.292


  注:1、无堤防的河道,管理范围按设计洪水位确定;平原河道以河口向外一定距离确定管理范围。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,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。

  2、为与后期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、生态红线划定、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及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,划界方案可依据相关工作成果适当调整。

  3、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,不改变土地的权属,也不作为土地权属证明材料。

  新野县人民政府

  2020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