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HC202000097
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0年12月31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电话:13838966888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面积 | 用途 | 备注 |
1 | 王小木 | 宅基地使用权 | 大桥路东段南侧 | / | 214.25 | 住宅 | |
公告单位: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0年 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