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HC202100080
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1年05月22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新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电话:13838966888
序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面积 | 用途 | 备注 |
1 | 邓洪典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| 汉城路东段南侧 | / | 68.79 | 住宅 | |
公告单位:新野县自然资源局
汉城自然资源所
2021年 0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