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告
编号:(2021) 24号
依据南阳市房产管理局《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注销的规定》【宛房(2012)77号】之规定,下列商品房(备案)合同信息符合合同信息注销条件,现予以公告,公告期7天。如无异议,公告期满后,我局将予以合同信息备案注销。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所退房源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所退房源公开销售。
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注销名单:
新野县恒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阳.东城尚品项目的3#号楼1单元4层402房,合同号2101175397,该合同均为一式7份。
南阳鑫联置业有限公司鑫联文景苑项目的3#号楼1单元2层202房,合同号2101170818,该合同均为一式6份。
新野县房产管理局
2021年5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