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接受赵毅辉同志辞去新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

公示公告作者:县人大机关

  新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  关于接受赵毅辉同志辞去新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

  (2021年9月7日新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)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《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》(法工委复〔2018〕5号),新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:接受赵毅辉同志辞去新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,并报新野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备案。

  会议对赵毅辉同志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赞许。

  2021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