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》(发改环资〔2024〕1104号)文件精神,确保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,现面向全县征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
本次征集对象为参与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家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,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家电销售商家
1.资信状况良好,无不良记录,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;
2.具有防范骗补、套补等行为的能力,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,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;
3.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,有送货、安装、调试、维修、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,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;
4.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的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的设备条件,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,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,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;
5.坚持诚信经营,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,不卖假货,不以次充好,不虚标价格,不接受预存和充值,不虚假交易等。
(二)再生资源回收企业
1.具有承担废旧家电回收网点、仓储场地、专业技术人员、设施设备等条件,同时具备上门回收服务、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;
2.管理运营规范,诚实守信,服务优质,遵守国家有关消防、安全、环保的规定,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。
二、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类别
(一)换新范围
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(含干衣机)、电视、空调(含家用中央空调)、电脑(含家用平板电脑、笔记本电脑、台式电脑)、热水器(含壁挂炉)、家用灶具(含集成灶)、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。
(二)交旧范围
交售的旧家电应是以上8类家电产品的旧家电。
(三)补贴标准
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以上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,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%,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,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%的补贴。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,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
三、征集时间
2024年8月14日—2024年8月19日
附件:1.新野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商家信息统计表.xlsx
联系人:县商务局王科长 15893361913
赵科长 13037683995
电子邮箱:xysw2011@163.com
新野县商务局
2024年8月14日